(一)
其实我是个健忘的人,就像是过完年和闺蜜坐在某个酒吧里喝我们N年前存下的红酒,闺蜜说“我们最美好的时光已经过去”的时候,我醉眼惺忪地仍然坚持,我最美好的时光还没有到来,它就在不久的将来。
未来,未来有多远?思想有多远,未来就有多远,我相信我最美好的时刻永远就在将来,因为过去,现在都未达到我最好的状态。于是,在知足的同时,我仍然寄希望于未来,自信满满。
跑题了,继续说健忘的事,因为健忘,所以我总是不记得很多事情,不是细节完美主义者,甚至经过很多事情,如果不是与我经历过的当事人提醒,我早已经忘记。于是,经常会有人说,我的神经比钢筋还粗。于是,在我生命里曾经经过的那些人们,那些让我感动的,心动的,感恩的细节,也许我都记不清楚了,但是我想说,我仍然感激,感激他们,感谢生活,感谢命运,也感谢我自己——要知道得多么强悍的神经,才能让那些经过的事情在心灵里不留多少痕迹,仍然保留着一颗原始的赤子之心啊。
(二)
从A说起,想到哪里说哪里
A的娘和我的娘是大学同学,于是我们从小就顺理成章的认识。他被定位为比我那时间的好朋友更好的朋友,真正的青梅竹马,在他面前我总觉得我俩是没性别之分的,因为太熟了。A读初中的时候学习比较好,高中考的学校就比我好,不过他经常不定期的去我学校找我玩,接我放学。因为我的学校是他初中的学校。那时候流行通信,即使经常见面,我们也贴两毛钱邮票从这个学校邮到那个学校。
然后我记得有一天,他又来接我放学。那天下雨,他打了好大的一把黑色雨伞,天很阴。快走到我家大院门口的时候,他忽然支支吾吾的向我表白,其实我已经喜欢你很久啦。从你12岁开始……
我听得一头雾水,眼前的这个男生,和我的个子差不多,眼睛比我大,长得比我好看,腿儿比我还细,居然向我表白——于是我笑出声来,啊?你喜欢我。你的肩膀不够宽啊,不能替我遮风挡雨。后来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,他很受挫折,然后很惆怅的把我送到单元门口就回家了。
我也很受刺激,第二天早晨很惆怅地打电话给我的好朋友,说:“我有个事儿很惆怅……”
好朋友说:“A向你表白了……”
我大吃一惊,你咋知道的?她说:大家都知道好不好?只有你自己没感觉。
由此可见我的神经大条到什么程度。
爱情的关系到这里到此为止,后来他考了北京政法,当了律师。比我毕业早一年,然后去广州看我,给我带了个黑色的水晶镯子,依然很清澈的眼睛,干净的充满阳光的味道。可惜我已经变得很复杂了,真心地觉得配不起他。而他在北京做律师,每次路过北京回家的票都是他帮我买,包吃包送,回到老家,也是他请我吃饭。绝口不再提爱情。即使是双方家长有意撮合,我们俩也知道所谓那点小喜欢早在他跟我表白以后就结束了。
不过依然是很好的朋友,我在做任何大合同和重要决定的时候,一定会找他商量,因为他是律师嘛,因为我知道他绝对不会骗我。
去年他结婚了,据我娘说,他媳妇长得可漂亮啦。好吧,我承认我嫉妒了,这么好滴一个男人。
(三)
B,关于玫瑰花的记忆。
要知道在我们那个小城市,在10多年前,送玫瑰花是很奢侈的事情啊。
小时候我长得不咋好看(其实我是想说很难看来着,但是为了照顾我自己的虚荣心,改成了不咋好看),而且晚熟,对很多事情都熟视无睹。这个男生比我大三岁,是我很喜欢的那种类型。很朦胧的暧昧吧。
我读高二的时候他在北京读大学。和好朋友一起出去玩认识他的,白白的,高高的男生,长得很清秀。认识以后他就去北京了,3个月以后回来,给我打电话说:“我回来了,我想见到你。”
我很高兴的出去,在我家大院门口,我看见他手捧了两支玫瑰花。上面还有露珠。
很兴奋啊。这是我关于男生送花最初的记忆,尽管害怕被我娘发现,我在上楼的时候把花丢进了垃圾桶。
但是那个16岁的夏天,那两支带露珠的玫瑰花,以及那个清秀的男生一直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。
当然这个故事的后来,就是因为我不解风情,而且这个男生是少数民族,他家里的规矩特别多,他爹不许他和外族女生交往,加上他其实可能没那么喜欢我,种种原因吧,只暧昧了一段时间,也没成男女朋友。
但是我仍然很感谢他,感谢那开得绚烂的玫瑰花,感谢16岁夏天的美好的记忆。
很多年都不联系了,但是我希望他过得好,因为他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男生。
(四)
C,说说我的初恋男朋友吧。尽管他最后负了我,很多人包括我在内都曾经对他咬牙切齿过,但是他曾经对我真的很好很好,细腻体贴到一直到现在,也无人超越。好吧,这个事情告诉我们一个道理,其实细节以及日常生活并不能看出一个人的真实面目的,一定要到关键时刻,大难临头或者有选择的时候才能知道一个人的品性,以及他是不是真的爱你,其余的全是扯。
讲个小例子,就知道此男人体贴到什么程度。
也是夏天,他在广西做市场,我暑假过去看他。然后我们俩去了桂林玩。在桂林的夜市上,我看中了一只玩具兔子。可是那只兔子很大,我们出去玩的行李又太多。于是我就一步三回头地走了。
然后开学的时候我就回了学校,一个多月,某日,他打电话给我,说:“宝宝,我给你寄了东西。”
其实C经常给我寄东西的,我们谈恋爱7年,真正在一起的时间不超过1年,剩下的时间一直两地,所有的感情都是通过电话卡,信件和包裹传递。他的女同事曾经在QQ上很嫉妒地跟我说,她经常遇见C在超市里给我买巧克力。那时候包裹的内容很丰富,有巧克力太妃啊,有巧克力,有烤鱼片,有好看的衣服。对了,我的第一只手机、第一个钻戒,都是他买给我的,还有就是所有的好东西他都先给我用,用我娘的话说,他把他那几年的赚的钱都花到我身上啦。分手N年,因为我喜欢他曾经的爱物D70S相机,提了一句他就寄回了给我…………这么想来,我真的很幸福哦。
接着说那个包裹。我当时不知道包裹里是啥,不过心有灵犀地感觉好象是那只兔子。
结果拿到包裹,里面果然是那只兔子。还有一封打印的信,看过以后,泪就落下来了。忘记写啥了,只记得真的很感动啊。貌似是说,你看见那个小兔子一步三回头的样子,我就很心疼啥的,于是在郑州跋山涉水的终于找到了一样的兔子给你。
写到这里再举个例子,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生日,我在老家。那年他在武汉做市场,我发现他经常上QQ,一闪就不见,于是怀疑他网恋。结果我过生日那天,先是收到了他寄给我的两只SONNY狗,一只很大,一只很小。然后,老家的一个陌生女生给我送了个生日蛋糕。10多年前的事情啊,那时候可没有鲜花和礼物速递。他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,因为不能和我一起过生日,就想出了个好办法,就是找了个我老家的网友,给人家寄了100块钱,让她买了蛋糕给我送过去。
其实他为我做过很多很多浪漫的事,数不胜数。
也许,他真的把一辈子能做的浪漫的事情都给我做遍了,再翻不出新花样来才厌倦了吧。
都是过去的事情了,红颜弹指老,刹那芳华。其实我还真挺怀念那过去的时光。不是怀念这个人,是怀念那些单纯的,为了棒棒糖就可以展颜的单纯好时光。
(五)
忘记在哪里看见的一句话了,说如果你的男朋友特别体贴特别完美特别会照顾女孩子的心,那你千万别高兴得太早。因为在他漫长的生命中肯定有那么一个女人调教他,才会让他变成现在这样。不管最终他们因为什么理由而分开,那个女人在他生命里都占据着重要位置。作为新人的你,要费很大力气才能真正走进他的心里面。
也就是说,通常情况下,恋爱经验比较丰富的人,做事情会更加善解人意。所以,女人们请不要挑剔自己的男人啦,他们犯错误不过是因为他们没被重要的女人调教过,也就说明你们在他心里是第一位的——其实我经常这样安慰我自己,当我男朋友惹我生气的时候。
两个人相处,哪有不闹矛盾的呢?世界上有几个男人能够是女人的解语花,恰好四两拨千斤的触及到你心底最柔软的地方?不过我曾经遇见过一个男人,就称他为D。
遇见D的时候,我已经进入后剩女时代,自以为对爱情啥的看的很透,而且貌似那时候正努力做个有事业心的女人。于是D说,他在那个聚会里看见我,说我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波澜,也没有任何人。 那种状况是很不容易被打动的。经历过花样翻新的浪漫手法的我,已经对很多男人的小伎俩呲之以鼻了。而且越发势力,最经常的态度就是,麻烦你用实力跟我对话。
他喜欢我,大概是为着一种挑战吧,现在想来我也不知道他为毛喜欢我,已经和D失去了联系,这将是我人生中另一个无解的谜。因为记性不好,多数记得的都是这个人的好。
讲个他做过的最经典的浪漫好了。他们公司在郑东新区开展会,我过去看他。然后在他公司的展位上看见了一叠小记事本,兴奋得眼睛发亮。话说生性粗糙的我有个偏好就是收集文具和小本子。我喜欢写到没有水的自来水笔,也爱写满字的牛皮本子。各种各样的记事本,写小女生心事的日记本,毕业纪念册这些精致的小东西都是我喜欢的范围内。临走我拿了他们公司的两个白色内页的本子,爱不释手。按道理说,这样的细节说说就过去了,谁都不会记得。
可是过了不到一个月后,D在山东蓬莱出差,忽然打电话给我,问我单位的地址。我很奇怪,为什么啊?他说,因为他出差回来要路过郑州呆几天,在蓬莱的衣服要先寄回来,然后我就相信了。
特快专递到了我单位,是一只很大的箱子,很沉。我打开一看,里面是各种各样的本子,韩国的,日本的。朴素的牛皮纸内页的,带花纹内页的,数起来有上百本,抱着那只箱子,我激动得想跳起来。那简直是我数年来收到过的最具有创意的礼物。用我好朋友的话说,这简直比送你个金砖还能打动你……
人生若只如初见,真的是被这样心思的男人打动了。如果故事到此为止就好了,可是还有后来。就好像王子老了就是老王子,公主老了就是老公主,他们再也不必生活在一起这个结局一样。
如今,本子仍然没用完,人早已经消失在人海。
不过这个创意我觉得真的可以打动无数的女生的心,从此我也再没遇见过送我一箱子本子的男人。
(六)
作为一个普通的平凡的姑娘,有人曾经那样疼惜过我,对待过我,除了感激,我还能说什么?
很浪漫吗?很幸福吗?我也经常这样问自己。但容易被浪漫打动,必然就有成长之痛。只是,能说出来的痛就不算痛,而风雨中那点痛又算什么?最起码我现在还健康地好好地活着。一闺蜜Q签名说,除却生死无大事。那么,就让我去努力拥抱每一天的阳光。这些记忆里的碎片,以及风花雪月的故事,都丢在身后好了。
年少轻狂早已经过去,那些娇纵的、不可一世的自我感觉,也烟消云散。如今的我终于懂得如何去爱,怎样让自己的爱人能够放心地去做事,称为他的坚强后盾。我们能够珍惜的,不过是现在手里拥有的,这种感觉,是幸福。
希望明天越来越好,祝福大家,祝福自己。
后续:
这不是我写的,但是看了很有感慨,贴过来与看帖的人分享
青春的美,不仅在于他的激情活力,还在于他犹如凤凰涅磐般因为成长而在心底留下的剧痛。
每次听到汪峰沙哑的声音唱着“再见青春,再见美丽的疼痛,再见青春,永恒的迷惘”都很催泪,或许没走出象牙塔之前,我们就是井底之蛙,以为自己的世界只有那么大,经过现实的打磨,我们也许会变得不像自己,变得圆滑世俗,可是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不被时代的激流冲走,才不会被淘汰。
现实是什么?现实就是就算你有满腔热血干劲十足,可是你永远不会和那些家财万贯的富二代在一条起跑线;现实是哪怕你爱的再深,设想的再好,可是你没钱就是交不起房子的首付,就是得对别人低声下气;现实是如果逼迫你在爱情和面包里选择一个,你还是会选面包;现实是女人真的不能靠青春吃饭,必须独立坚强靠自己,安全感都是自己给自己的;女人只是男人的面子,财富和地位才是男人的脊梁,没有女人的男人还是男人,可没有金钱的男人就像被抽去脊梁的软体动物,永远抬不起头,直不起腰。现实是很多人最终被逼无奈还是会屈服于现实,也开始向那个不属于他的世界爬;现实是钱虽然不是万能的,可它真的能解决很多问题。
可现实也是,当你爬的越高,不择手段的得到一些东西而伤害了别人,当你有一天终于站在巅峰有钱有能力时,却没有人和你一起分享成功的喜悦,你发现原来这才是最可悲最空虚的事,你开始怀念曾经的人和事,可那些人早都散落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,各自为安。
总要慢慢成熟,将这个浮华的世界看得更清楚,看穿伪装的真实,看清隐匿的虚假,很多原本相信的事便不再相信。人就像麦茬一样自生自灭,它的转动却从来不用情,每个人是总归活在自我的深渊里,某一天我们都会变老和死去。一切的荒唐晦暗悔恨耻辱都会过去,我们不能回头,所以只能向前走。
本帖于2012年02月12日13时42分被O月满楼O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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